帮助客户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银雷律师是这样做的!

柳倩律师
2021-09-09
来源:

一、客户(被告)自述:

2021年1月,客户接到平谷区人民法院来电,告知其被起诉,要求其前往法院领取起诉状等材料。遂委托律师处理。

二、客户诉讼目标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案件代理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律师工作内容

(一)时间:2021   年 1月24   日

工作概述:收案

具体内容:

组建客户群,方便及时沟通交流;

(二)时间:2021.2.19

工作概述:接收客户微信材料

具体内容:

1、就案件细节同客户沟通;

2、将客户发送的证据材料保存并打印;

案情简介:原告罗某为客户公公,客户及其丈夫为被告。在客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客户及其丈夫购买一辆小客车,该车由公公罗某出资。原告诉讼请求为:确认该辆小客车为其所有。

(三)时间:2021.3.1

工作概述:沟通客户案情细节

具体内容:

1、车辆购买过程

2、车辆出资款是谁付的

3、分析出资款是被认定成借款还是赠与行为

(四)时间:2020.3.3

工作概述:撰写答辩状

具体内容:

1、涉案车辆登记在客户名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现原告主张该车的所有权归其所有,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客户及其丈夫结婚后购买并该车辆时,原告为二人购车进行了出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出资属于原告对原告及其丈夫的赠与。

(五)时间:2021.3.10

工作概述:开庭

具体内容:

律师及当事人到现场开庭

具体工作:

1.对方开庭采用技巧,要求变更诉讼请求,变化更为:涉诉车辆归我方所有,由我方向原告支付折价款9万元。我们据理力争,不同意变更。因为案由变更的话,就不是这个案子了,要求对方可以撤诉处理。

2.法官向对方释明法律关系,然后对方表示不变更诉求了,就按照本案案由和诉求继续进行庭审。

3.紧接着庭审继续进行,还是按照原诉求、原案由进行正常程序审理。

4.客户丈夫提出买车时候是其与朋友一并去的,并当庭提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法官让其提出书面申请。

5、我方根据答辩状进行答辩。

(六)时间:2021.3.19

工作概述:与客户核实案情

具体工作:

与客户核实买车细节。

(七)时间:2021.3.24

工作概述:开庭

具体内容:

1、律师及当事人线上云法庭开庭

2、争议焦点为该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

3、庭后整理律师工作报告及内卷。

原告的出资行为应认定为赠与,车辆所有权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车辆所有权的转移标准是交付。

(八)时间:2021.4.9

工作概述:收到判决书

具体内容:

1、法官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我方胜诉,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判决书扫描后发送客户,并向客户邮寄一份判决书原件;

3、结案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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