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外在形象,过硬的专业知识,令人舒服的礼貌和态度,永不停息的斗志和热情,在律师行业要成为优秀者,上述条件缺一不可。
这,就是刘洋律师。
银雷律所的党支部书记、商事部门部长,他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坚持信念,以勇攀至高点的坚韧顽强,一步一个脚印实现银雷律所“创精品律所,倾情服务客户”的目标,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与使命。
这,就是刘洋律师。
牢牢锁定基层法院案件的至高点。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至高点是法律适用;基层法院的案件,至高点是查明事实。商事及公司案件的处理上,有两家律师所特别典型。其一是天同律师所,其二是银雷律师所。这两家律师所,天同代表最高法院匹配度最高的律师所,银雷代表区县法院匹配度最高的律师所;天同所更擅长法律适用,银雷所更擅长查明事实,两家的执业技能及管理体系明显处于诉讼领域的两极。查明事实,精益求精,牢牢锁定基层法院案件的至高点。
这,就是刘洋律师。
一、至:至诚,至远,至善
企业家至律师,还是律师至企业家?商事律师或公司律师,要至企业家,而非企业家至律师,这是一切业务合作的起点。
企业家,是刘洋律师工作的起点。
当事人带着满脑子的疑惑来到我们这里,而律师的任务,就是让他们像个律师一样地思考!
刘洋律师,是企业家的转折点。
处理商事案件或公司案件,企业家很难有充分的时间去告知律师全部情况及内幕,这就要求律师具备依赖公司高管或对接人提供的有限素材去洞察真相及脉络。
让商业决策通过法律手段去执行,这就是刘洋律师。
刘洋律师横跨了商事法官、公司法务经理、商事诉讼律师这三个职业,丰富的阅历打通了刘洋律师与多种角色对话的千里眼及顺风耳。
1、以心至诚
你讲来是故事,他听来是事故,这就是灾难。
你看来是事故,我说来是故事,这就是技能。
刘洋律师,曾在2008年至2015年为北京市某区商事庭法官,见过大量的故事及事故。
多年商事审判经验,让刘洋律师经常能够看透双方纠纷的“实质”。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故事,原告告诉法官一个“版本”,被告告诉法官一个“版本”,而法官则需要穷尽一切手段去找到并印证那个真正的“版本”。法官是居中裁判者的角色,要采两端之所说、求事实之真相,所以法官必须透过双方“表象”,去找到什么是真(查清事实)、去做到“给予每一方他所应得的”(适用法律)。
在与同事尤其是年轻同事合作处理公司诉讼相关案件时,这些同事经常会向刘洋律师表达“困惑”,那就是经常感觉客户所提的一些诉求、想法,跟案件本身似乎没有关系。每当这个时候,刘洋律师会耐心地跟同事分析,如果单就这些诉求、想法本身而言,可能确实跟案件本身似乎扯不上关系,但是一旦将双方纠纷的起源、诉讼的背景以及客户想要通过这个诉讼达成的目标细细分析下来,往往就豁然开朗。这个诉讼本身就是与对方的一场官司,金钱上的输赢可能未必会对公司发展带来根本性的影响,但是通过这个诉讼,如果可以达到一个对企业自身更好地警示和管理,乃至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带来影响,那这个诉讼的意义就不仅仅在这个诉讼输赢本身了。
2、以行至远
企业家需要的不是普法,需要的是利益及实现。
刘洋律师,曾在2015年至2019年为公司法务经理,深知上述浅显的至理名言。
当问及四年银行法务经历带给刘洋律师最大的收获,按照刘洋律师的说法,那就是最大限度的将“公司意志”执行到位。在刘洋律师看来,公司法务最核心的贡献在于,最大限度地理解法律的真实含义,保持对法律理解的正确性,以确保企业各项行为符合法律的规范要求。公司法务不是说不让你们去做事,而是想办法怎么最低风险地做成这个事。
转行做律师之后,刘洋律师发现公司法务和公司的代理律师,在这方面实际上是一致的。公司的代理律师,并不是在各项诉讼风险、法律风险面前畏手畏脚,而是针对公司想要通过诉讼达成的目标,如何想办法最低风险地去完成。
3、以勤至善
《礼记·大学》中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而至善就是达到极完美的境界。
在庭审中优秀的表现或成功,从来都不是心血来潮或偶然,而是需要通过无数案件积累经验、不断熟练运用专业知识、不断掌握、优化开庭技巧而获得。展现一场高水准的庭审,让客户满意,让法官赞赏,需要诉讼律师在日常中艰苦磨练。
一个人优秀,一群人优秀,这是团队及个人最佳的成长环境。
刘洋律师,从2019年至今在银雷律师所工作,就处在这样的成长沃土。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晏子春秋》中的这句话,被刘洋律师奉为自己从业的座右铭。一个案件能否取得好的效果,跟律师的用心程度和投入的时间精力分不开的。刘洋律师从2013年开始坚持读书,每年不低于30本,迄今阅读量已逾300多本,除一般文学历史类书籍之外,对于其他书籍,刘洋律师都以“学以致用”为目标,并且努力与自己的法律实践相结合。
在读到《系统思考》这本书时,刘洋律师深受启发,认识到律师办理案件也是一个有机系统,这个系统中核心的三个要素是客户、律师和法官,而这三个要素之间的“良性连接”决定了最终办案的效果。在读到《给力的证据》时,书中提到“证据不足但是解决问题的智慧不能够由此不足”,让刘洋律师深受启迪,总结出“证据之内”和“证据之外”两条腿走路的办案模式。
三、高:高度,高深,不清高
第一层:见山是山。第二层:见山不是山。第三层:见山还是山。这是人生的三重境界。
办案也是如此,在平地见惊雷,在细微见胜败,在小案件中经营出大学问。
在每个案件中都咀嚼法律及策略,这就是刘洋律师。
1、高度:法律适用
根据多年以来一直与案件打交道的经验,如果仅仅是局限于案件本身解决问题,给出的解决方案未必是最好的,如果能够跳脱出案件本身去思考问题,很多问题的答案便豁然开朗。
在2011年刚做法官之初,刘洋曾处理一起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管辖问题,提管辖异议一方和答辩一方双方各执一词,说的都有道理,这个管辖异议的处理困扰了刘洋好长时间,支持和驳回都能讲出一番理由。
忽然有一天,刘洋开始跳脱出这个案件本身,开始思考在公司诉讼中究竟怎样的管辖规则才更公平、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如此一来,很快案件有了处理思路,应该以管辖的链接点中指向公司所在地的那个链接点为主确定管辖,这样才更有利案件的审理以及将来的执行。并且以这个案件作为案例,刘洋撰写了《公司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探析》一文,提出了公司诉讼案件应当在公司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的观点,发表在当年《公司法评论》刊物。后来到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增加的第26条就是公司诉讼专属管辖的规定。
运用到诉讼之中,就是要不断通过站位的高度,给对手以降维打击。律师要经常处理客户“身在庐山,不识庐山真面目”(律师依赖于客户介绍案件事实,但很多客户看不清所处的处境,由此提供给律师虚假或错误的信息或指引)、“骑驴找驴”(胜诉官司总优先处理败诉可能性或各种风险,从而忽略为胜诉做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导致一败涂地)、“捧着金饭碗要饭吃”(不积极寻找证据,渴望法官帮忙做一切事情),这就要求律师在处理案件之前,先与客户一起梳理客户自身的事实、证据、法律关系等,找到案件代理中的“至高点”。
2、高深:查明事实
法官是最终的裁判者,而且法官往往在其审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大量的经验,如果律师仅仅是顺从法官、法庭上比较听话等等,就想让法官做出对你有利的判决,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这并不代表律师就无法“影响”法官,律师影响法官确实是一种技巧,而且本质上是一种高级技巧,通过对事实的取舍、证据的呈现方式、表述的先后顺序、客户与律师的配合等诸多方面,在潜移默化中达到影响的效果。
诉讼双方带着各自的“故事版本”来到法院,如何让法官相信你的故事是真的才是关键。所以你的故事必须依赖证据和事实,你需要考虑的是怎样运用你的证据、如何呈现你的事实。很多时候,尤其是在案情复杂的场合,把你的事实百分百讲出来未必是最好的效果。如果你都全部讲出来,那法官的价值在哪里。所以有时候,最好的效果是讲出事实的90%,留下那10%去让法官“发现”,这10%往往就是那个“潜移默化”。
3、不清高:勤勉服务
我们会遇到各色各样的当事人,有的珠光宝气,有的朴素无饰,有的性格开朗毫无距离感,有的心被裹藏处处提防。
手里的案子,不同的客户画像,除了办案本身之外,背后都有各自不一样的生活,律师未必需要细致了解他们生活的全部,但是可以释放善意,天时地利人和之下,不妨多交个朋友,而不仅仅只是客户。
做了多年的商事法官,做律师后又代理了大量的商事案件,见到过太多商场上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但刘洋律师并未因此变得“冷血”,甚至骨子里还始终有一些“情怀”。他曾经审理过一件某艺人与经纪公司的案子,那名年轻的艺人确实违约,但高昂的违约金一旦判下去,很有可能影响那个艺人的未来,所以在那个判决中,在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之后,刘洋也说出了他自己的心里话——“鉴于本案合同的性质,电影公司的损失更多的是一种预期利益的损失,即双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黄某演艺活动所带来的收入分成。但是艺人的演艺活动的收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艺人的知名度、经纪公司的包装宣传、演艺活动的主办方、具体演艺活动的性质、演艺活动的内容等等均会影响到该艺人演艺活动的收入。而且艺人所具有的商业价值也并非一成不变,有可能随着知名度的提高商业价值越来越高,也有可能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价值越来越低。一方面,本院既不提倡和纵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另一方面,本院也不愿看到因过高的违约惩罚而影响到一个年轻艺人的成长。具体到本案中,综合考量电影公司的损失情况、黄某目前的知名度、黄某所参加过的活动、双方实际履行合同的时间、电影公司对黄某的投入成本等因素,电影公司主张的XX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本院对此予以调整”。
在刘洋律师心中,客户满意始终是最高的目标。随着接触的客户越来越多,客户对你满意与否,并不总是与“结果”相关。有时候,你帮客户把官司打赢了,但是并没有从客户那里得到你所预想的评价。有时候,虽然案件没有取得理想的结果,但是客户对你理解及认可。案件结果的出现是一刹那的事情,而客户在等待自己案件结果的那个过程中,却时时刻刻在“感受”着你、在与你“相处”着,当他看到你把他的事情放在了心上,当他看到你在为他的事情而不遗余力,当他感受到你在耐心地听他倾诉,当他在焦急万分的时候你第一时间接了他的电话,他又怎么会不满意呢?
三、点:点睛,点穴,点赞
法律工作者最可怕的就是责任心、同理心、共情心的缺失。放任案件结果,不积极,不主动,应付工作,毫无创造价值。如同咸鱼。
律师其实是以证据说话的“手艺人”。他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内,打造司法机关能认同的作品,而不可能超越法律去追求你心中的正义。
以细节和证据博取胜诉,这就是刘洋律师。
1、点穴:小偏方治大病
有时候当你从证据角度去打官司有难度的时候,不妨考虑一下证据之外的“招数”。
记得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对方公司从客户公司处订货,并让客户公司直接发货给对方公司交易的下家公司,因下家公司资金链断裂未向对方公司支付货款,对方公司先是起诉下家公司随后撤诉,转而利用客户公司证据上的漏洞起诉客户公司要求交货。一番分析之后,刘洋律师分析决定,如果纯粹是通过证据去打这个官司,会有很大取证上的难度,于是决定从对方公司虚假诉讼的角度入手,主打对方涉嫌虚假诉讼,并在答辩状中就对方的虚假诉讼行为进行重点论述。最后,对方公司直接撤诉。
魔鬼在细节中,有时候细节往往会对案件输赢产生重大影响。
在一个合伙经营的案件中,店面由对方负责经营,我方当事人通过安装的摄像头发现了对方卖货后虚报账目,但随后摄像头被对方拆除,现场盘货后对方又拒绝在盘货记录上签字。庭审中对方更是对曾经安装过摄像头的事予以否认。第一次开庭后,刘洋律师反复查看我方的证据,终于从浩如烟海的财务账目中找到一笔购买摄像头的费用支出。在第二次开庭时,当庭质问对方,对方当场“哑火”。最终,法院也认定了对方虚报账目的违约事实。
2、点睛:小案件做大学问
有备方能无患,律师必须具备防患于未然的能力。
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对方无法按期交付房屋,我方客户提出退房,对方主动提出和解,并且双方签署了和解书,对方约定交房日期并承诺如不能按期交房则支付赔偿金150万。在准备案件过程中,助理曾提出这个案件很好打,对方都同意赔偿了,直接以和解书为依据起诉。但刘洋律师认为对方很可能在开庭时抗辩该150万系违约金并要求调整,所以必须充分搜集对方违约给我方造成损失的证据。随后从房价上涨、资金占用、装修准备等方面准备十几组证明损失的证据。果不其然,对方律师在庭审中极力抗辩违约金过高,但由于我们进行了充分准备,法官最后还是支持了我方88万违约金。
在刘洋律师看来,客户找到你,在专业知识之外,他需要的可能就是你的决心和态度。
记得一个民间借贷的案子,对方当事人始终在那里“胡搅蛮缠”,恰巧赶上法官也是“百般刁难”,庭后签笔录的时候因为没把我方的关键内容给记上而差点跟法官吵了起来,望着一脸丧气的客户,刘洋律师说“这个案子咱们是占理的,如果一审判咱们输了,咱们就跟他去中院打二审,二审再不行,咱们就去高院打再审”,客户慢慢抬起头“有你这个劲头,我就放心了”。
3、点赞:小案件讲大道理
老王是一个工程队的包工头,早在2005年的时候,他借用一个公司的名义揽到一个稍微大一点的工程,但在工程款还没有结算完毕的时候,他借用的公司注销了。从那之后,老王就开始了漫长的讨要工程款的历程,最后决定要通过诉讼来解决。案件到了刘洋手里,在深入分析了老王手里提供的资料后,刘洋跟他分析了诉讼的利弊,告诉他目前证据对他不利,万一诉讼失败,再去找承包单位要钱就很困难,建议他采取与对方非讼协商的方式。之后,刘洋又联系老王,了解进展情况。老王对于刘洋律师还记得他的这个事情很惊讶,告诉刘洋他按照之前给出的策略进行协商,目前事情有了一点进展,临挂电话之前,老王在电话里一个劲儿说“谢谢您、谢谢您……”。
刘洋律师认为,这就是1%和100%的关系,你作为律师,一年办理100个案件,有标的额大的,有标的额小的,有简单的,有复杂的,有高收费的,有帮朋友忙的……可任何一个案件,在客户那里,就是100%,你的一个消息会牵动他未来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的心情,你努力的结果会影响到他以后的生活,你承载了他全部的期待和希望。所以,没有大案件,也没有小案件,唯有尽你最大的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做到问心无愧。
结语
这,更是刘洋律师。
公司纠纷及商事案件的办理,需要三种能力:一是至高点,每个案件在事实、证据、法律上寻求主动、积极办案,以结果为导向;二是故事思维,根据最优解,权衡盘整事实、证据、法律的结合点,寻求最大化的方案;三是形象包装,根据实战需要,可操作,不务虚,主动承担。
这,更是刘洋律师。
只有长期从事诉讼案件处理的律师,才能积累这样丰富的实务经验,对书本上的法律与判决实务中的法律有深刻的差异认知,与客户沟通亲和、细腻,诉讼方案设计才会刁钻、清晰、独特。
这,更是刘洋律师。
专业、敬业、尽心、贴心,他用自己的积极努力、主动作为,为客户创造价值,赢回尊重与信心。
这,更是刘洋律师。
什么是精品律所?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主任雷海军认为,所谓精品,首先是人品至真至诚,“做人先做事”,做好人,做善良的人;其次才是法律专业精湛,为客户提供最顶级的法律专业服务,拨云见日,用证据和事实说话,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再就是要有一颗真诚的心,想客户之所想,把客户的事当自己的事,尽心尽力,无怨无悔。
这,更是刘洋律师。
一步一个脚印走来,踏实、真挚、勤勉、睿智,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银雷“精品律所”的理念,用辛勤汗水丰富着“精品律所”更好服务社会的内涵,成就普通人不平凡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