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本书的内容与你的经验/经历产生了共鸣,要么是你遇到这本书太晚,要么是你对你的经验/经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故事”源起
最初接触这本书源于好奇,就想看看作者如何去讲述“故事”这个话题的。作为律师,最初接触“故事”这个概念的时候,其实本能上抵触的。诉讼讲的是“事实”,何来“故事”一说。但在读的过程中,发现书中所陈述的观点与自己的过往经历开始有些“暗合”。通过读这本书,又把自己过往的相关经历“重新理解”了一遍,竟然完成了一个自己说服自己的过程。
“故事”本质
所谓的“故事”,换一种说法其实就是“法律事实”,讲故事的过程就是还原法律事实的过程。所以在诉讼中讲故事,跟文学中创造故事完全不同,文学作品中创造故事可以信马由缰,但法庭上的故事则必须依赖于证据和事实,它其实只是变换一种“事实呈现方式”,提供一个更容易组织证据的路径,让法官能够更快、更容易地接受你的事实,正如书中所说,证据的份量是靠故事的质量来体现的。
为什么要“讲故事”
按照作者的说法,在法律上,讲一个故事实则是为合理论证一个预设和希望得到的结果。说起来有点干,举一个例子,“国王死了,接着王后也死了”,这是发生的两个事件,这个时候你得到的信息就是死了两个人。但如果加两个字,“国王死了,接着王后也悲痛而死”,这个时候情节就有了,至少你会将王后的死跟国王的死关联起来。
故事是具有流动性的,按照书中的概念叫做“叙事流动”,这是一个特别值得玩味的概念,它是指各个事件之间有目的性的发展活动,换句话说,在故事中各个关联事件会有目的性地发展到某一个特定的结果,就好像是“国王死了”,然后导致“王后也悲痛而死”。所以在陈述的时候,简单罗列“国王死了”、“王后死了”两个事件,根本达不到“叙事流动”的效果。
其实说到底,一个裁判结果的发生,是法官与律师/当事人共同实现的结果,双方律师/当事人给出证据,法官“寻找”出事实、然后依据规则作出裁判。就好比我们给出个2,对方给出个3,然后法官去判定到底是“2+3”还是“2×3”。但透过这个诉讼代理中故事思维,就是告诉我们把工作多做一点,并不是证据一提交给出个2就万事大吉了,而是把这个计算的过程也告诉法官,努力让法官做出“2×3=6”这个我们想要的结果。